成都簡化運輸物流企業退運手續,延長運輸車輛人員牌照期限
發布時間:2022-01-17 點擊:484
據悉,在制定防疫規劃、落實防疫物資、做好人員健康篩查和防護、滿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運輸物流企業無需審核上報,可根據自身情況有序復工生產。
公路貨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除外)年審期滿,因疫情暫時不能進行車輛年審或不符合相關審查條件的,允許年審周期自動延長至疫情發生后45天。
公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可以延長至防疫結束后6個月。在防疫期間和有效期延長期間,從業資格證書期滿的,不予處罰。
防疫應急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
防疫應急物資、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對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材料、重要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車輛,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做到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不優先;其他貨物運輸車輛,不得以無通行證或其他理由限制或建議其返回。
優化城市貨車交通管理,適當放寬貨運車輛進城時間和范圍限制;不堵塞農資農產品運輸車輛,確保其能下公路進村。對貨運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主要通過教育警示予以糾正,實行普惠、審慎執法。
開發運輸物流供需對接信息平臺,實時發布貨源和運輸物流信息,實現貨源和運輸物流的實時、動態、準確對接和匹配。
并推薦高質餐飲服務企業為返鄉的交通物流企業提供非接觸式餐飲服務;為返鄉人員提供租賃、餐飲等方面的必要幫助。
同時,鼓勵道路客運企業開展定點包機客運服務,確保運輸物流企業回程人員的運輸。
要求運輸、物流企業儲備口罩、消毒劑、溫度槍等防疫物資。地方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運輸、物流企業暢通防疫物資采購渠道。
要求運輸物流企業按照“誰聘用、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履行防疫和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加強防控知識宣傳,做好防疫物資儲備,落實防護條例,做好防疫工作;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主動滿足用戶需求,有序推進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