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連云港海事局利用“1+4”船載危險貨物瞞報查處機制,一次性查獲18噸集裝箱瞞報高危貨物,這是該局今年以來查獲的第15起船載危險貨物瞞報案件。
“1+4”船載危險貨物瞞報查處機制,即以聯合查驗信息系統為一個平臺,采取信息獲取、開箱查驗、檢測鑒定和調查處理四步工作法,使船載危險貨物瞞報查處工作更加流程化、有效化。通過這一機制,連云港海事在船載危險貨物謊報瞞報行為查處上持續發力,已查處船載危險貨物瞞報違法行為37起,涉及危險貨物包含電池、柴油、化學溶劑、礦類、種子餅等多種類別。
據了解,該局基于數據共享和信息化集成,開發“海事—海關”聯合查驗信息系統,船舶信息、報關信息、提單信息、集裝箱信息和動態查驗信息會顯示在聯合查驗信息系統中,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建立船載危險貨物監管新模式,瞞報查處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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